實質看到各部會的回應,像在矯正教育這邊,移出他們沒有意見,教育部認為應該還是要回來法務部做,但我想要講的事,既然是教育事務,不管就本質、性質、如何歸屬,都應該是由教育部來主責,當然這是一個比較長遠的提議,我當然知道不會是今天講了、明天就會實現的東西,但是這是最後、清楚的目標,我可以接受的是,必須要一步步來,因為業務移撥不是政委、部長或者是院長一句話就可以決定的事,但必須要明確的目標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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