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這樣聽起來主管部會當然是教育部,內政部剛剛說不反對協辦,我們就內政部協辦。財政部的部分看起來是已經有成功過的例子,所以目前看起來財政部不需要特別調整規則,除非有覺得需要他們要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