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個人的意見是,我同意其他部會的看法,我認為學生會的收支應該是很單純,不會太複雜,學校裡面或許有一些會計或是財會系的同學,或許可以利用這些同學的專業進來,剛剛教育部也有提到,他們也有一些培力的方案,也就是有會計制度的建立,我們在講組織透明,後面有一個責信的案子,除了過程討論之外,其實財務透明這件事是很重要的,如果都要透過別人來記,我覺得會搔不到癢處,記帳不一定要很完美,但是要很真實,要有憑證,也就是有專人負責憑證蒐集、保管及登載,然後有案可查,未來在做組織透明、責信的時候,我想這個東西拿得出來,這是最重要的,而不是透過誰來記,如果透過培力的方式,讓學生會建立這樣的能力,也是很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