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有四個面向,首先是資源管理面,提案人雖然原先的提案訴求全年禁捕抱卵母蟹,可是經過溝通以後,達成共識是在每年 8 至 12 月,等於是五個月的時間禁捕抱卵母蟹,加上我們要求漁民針對捕撈相關的蟹種,殼寬加長 1 公分,讓資源的部分可以永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