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民眾在 110 年 12 月 30 日提議,在今年 2 月 27 日附議成案,本部在接獲成案通知以後,就在 3 月 3 日跟提議人、提議人邀請的利害關係人,我們透過視訊會議先釐清提案人的訴求,本部跟提案人對話後,也瞭解提案人關心的議題是面向比較廣的,包含平台經濟的產業發展、管理,還有平台外送員的工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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