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等一下發言會在修正後 8-2 的部分來作一些簡單的回饋。誠如前面上一輪的時候,前輩也都提到在諮詢會的組成上,像今天是開放政府的協作會議,其實就是很好的例子,我們會有不同的參與者參與在期間,到時這個諮詢會議的參與者是不是有非常利害相關,或者說相關的利害關係團體又如何徵詢,這可能到時還會需要有討論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