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是民間的團體資格,其實臺灣有非常多的民間團體,這個民間團體是誰?為什麼他在諮詢會議當中具有代表性,我覺得這個是必須清楚說明的。我們其實是關心女性權益跟性別權益的團隊,我們會覺得如果以生育保健法這件事來說,其實最直接是關係人是懷孕的女性,因此在資格上,應該要以女性、性別平等團體為資格優先,所以也希望明訂民間團體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