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寬鬆的墮胎條款,因懷孕或生產,影響心理健康或者是家庭生活者即可墮胎,這個條款過度寬鬆,應該要刪除或是限制,畢竟墮胎是殺死人的生命(胎兒),所以應該要避免墮胎,如果沒有辦法刪除這一條的話,至少應該要有限制,比如決定墮胎前應該先要有 6 或 7 天的冷靜思考緩衝期。據國外的實施經驗. 若有緩衝期將可大幅減少墮胎. 可讓很多胎兒有機會見到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