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與會的夥伴大家午安,因為時間很短,所以我說快一點,第 3 條的部分,我也認為放進去可能是有一些疑慮,盡量刪掉,但是在組成比例上,人工生殖法規定女性不得 1/2,這個健康的部分,是不是應該要考慮人工生殖法一致,請大家多做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