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提到如果失聯,如何認定其不同意?理想法條的文字會不會以無法獲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比不一致更為適恰?如何司法可以儘速裁定等機制,建議可以參照兒少權法或者是兒少保護的通報分級分類的處理及調查辦法,其實由社福可以介入,提供服務與評估,並限時交由司法來裁定,以爭取相關醫療行為的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