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第 7 條的部分,我們會有一些建議,因為其實第 7 條提供的這些相關服務,根據目前現在公約結論性意見當中都有提到針對相關人員及各個族群、區域文化的一些部分,應該要有相關的培訓,所以我們會建議在第 7 條應該增加第 2 項,包含傾向服務,應該有族群聯名、文化區域及相關規劃的人力、教育訓練的措施,詳細的文字我們會再提更清楚的書面意見。雖然現在第 8 條當中已經有增加第三方同意,建議其實在第 9 條,因為第 9 條也是結紮手術,不只是手術的人同意,在第三方評估機制也要放進法條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