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政治上應該這樣講,假設我們現在對於假訊息危害的定義,是相當於已經要升三級、甚至升四級那種程度的時候,按照比例原則,剛剛提出來某些比較極端的一些做法,類似像封城,就是侵害大家的移動自由等等,聽起來很像比較合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