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因為這個核心是包含盈餘提撥或者是報告內容或者是共益執行機制等等的公開揭露,這個是老師們當時的主要設計,有聽到朋友們說所有盈餘提撥到百分之百,其實就是用公司法來做的NGO,其實對NGO來講,他們多了一個NGO的型態選擇,並不會覺得搶他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