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看到韓國最近「倒朴」運動,他們首都出現法院解釋,願意把青瓦台附近作為群眾運動可以示威抗議的地方,韓國這樣的地方都可以做出這樣的彈性解釋,你會想說韓國可以,臺灣為什麼不能?韓國法院都已經把青瓦台為示威抗議的地方,而臺灣還要僅保留住包括總統府在內的七、八類禁止區,還要強制排除警方權力,就會知道我們距離希望百分之百言論自由,還有多漫長的距離,爭取言論自由的這一件事當然是動作,而且永遠不會終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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