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事項的部分,剛剛有提到協作會議有提到附議人只有幾個人來,其他人要互相平衡,如果有辦過就大概知道要控制在 40 個人以內,討論的品質才會比較好,才真的比較討論出結果來,目的是要做一些雖不滿意、但可接受的共識,也就是要降低這些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