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剛剛有說過,因為區域性青聚點是全新的計畫與嘗試,因此我們發現其實縣市政府所提來的這個計畫書,其實對於區域性青聚點的角色發揮還是滿模糊的,所以在第一次評審會議的時候,委員決定先選出潛力名單,先選出六個潛力名單,在 3 月份的時候導入開放政府的協作機制,給予三個月的輔導期間,再由縣市政府提出修正計畫書,決定最後區域性青聚點的名單跟補助的金額,我們透過月報、聯繫會議、實地訪視來檢視推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