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的討論摘要是在草案公告前,農委會在 9 月有成立相關淨零排放的辦公室,顯然是未雨綢繆,因應修法通過後的新局勢,農業各方面的相關措施有較好的新法中來取得法源基礎,比原來的溫管法相較,就農業而言,新草案至少有一項重要的改變,就是取消原法所提的碳匯量,這個有待商榷,對付氣候變遷、節能減碳是重要的關鍵,但是透過碳封存把二氧化碳固定下來也有相關的助益,碳封存有化學、物理與生物的方法,生物方面就是透過光合作用來固定二氧化碳,包含了水域、碳地、濕地及農地等,以農地跟森林來作碳匯,以 IPCC 2019 年版的報告中有指出森林跟農地捕捉碳的能力相當大,雖然也說明土壤有機碳可能會因為環境操作而釋放二氧化碳回到空氣中,但是這個會導致碳匯的不確定性,雖然農地管理作為碳權交易有諸多的討論,畢竟在法律及技術上都已經成熟,目前有 206 個參與農業部分碳權的計畫,美國在若干州有實際的交易,歐盟今年也有公告,總碳的技術所測,預計於年底提出辦法,就算我國沒有打算跟進農業的碳權,碳匯的概念也可以作為政策的工具,例如長年未解決的高冷地蔬菜,破壞水土的問題,就可以透過森林復育增加碳匯的方法來進行,以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