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以我理解,協作與否,和主協辦是兩回事,這個是拆開的,可以等投票完再來看,假設投票到最後不是挑這題做協作會議,你們作為協辦,在法務部做綜整回應時,有提到衛福部主管段落時,也是要向機關提供,只是這個意思而已。這部分應該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