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們透過一年處理可能四、五十個個案,慢慢會累積出一些我們覺得就是要這樣的判斷、哪些不要這樣的判斷經驗,等到比較凝聚之後,或許在要點層次進行——但是,我覺得第一年,PO要對自己部內的綜規、資訊或新傳的朋友們有足夠多的聯繫及瞭解,才能長出那個概念來,這個是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