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看旁邊的很多國家,好比像新加坡,碰到同一個挑戰的時候,他們最後是收斂到如果是重刑犯的話,是可以使用疫調資料;在韓國的話,甚至反過來疫調要去跟警察要資料。但當我們面臨相同的挑戰,我們要怎麼辦?很感謝在 g0v 很多關心科技法律的這些朋友一起討論,後來我們去指揮中心開了一個會,最後的結論是 28 天就要刪掉的東西根本不是通訊,因為並沒有給任何特定的人,並不是寫給一個疫調人員,而且這二十五億則(簡訊),現在好像已經都被刪光了,只有實際疫調人員要使用的那一千多萬則有被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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