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到第三題,其實在您的制度設計上,其實都是以產生交流跟溝通為平台,其實沒有誰對誰錯,是往更好的方向進行,對於設計或者美感的領域而言,像是策展或者是設計,又或者是政府邀請設計師做視覺,或者是為活動設計一些策展,你覺得這個是需要共創或者是溝通的領域嗎?如果可以的話,有沒有更好的方式,讓大家不會因為各種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或者是其他主觀的問題而產生一些摩擦,可以變成積極、開放、共享、共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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