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同意,但想要再補充一下,因為在港口轉型上,如果是漁業使用,當然是以漁業的相關辦法在處理,但是面對漁業轉型到相關多功能使用時,就遇到各個主管機關開始需要協調,所以滿希望能夠在未來可以持續多做好跨部會溝通,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