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要補充的話,這案比較單純,請金管會,剛剛已經講到有關於既然有措施裡面,在接下來的會議當中,可以把委員這邊的提議,尤其第一手的經驗可以帶到接下來的程序當中,其他包含衛福部、謝謝今天有來的兩個協辦的朋友,我們都列為協辦,因為畢竟你們的實際做法、經驗等等,確實可以提供包含委員的提案、後續討論等等,都可以提供參考,這樣應該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