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部分我想是滿好的建議,所以這邊的具體建議一是檢視諮商同意辦法之修正,感覺有時是它的解說,不一定是到諮商同意辦法的本身,但你們如果也有再檢討修正的話,具體建議的字樣不用改,我想委員的意思是讓大家更可以充分運用,而不是覺得很像突然間有一個委託制度壓下來的這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