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單主辦的,我想等到凝聚出具體呈現時在大會上分享,除非是在協調的過程中,發現本來覺得單一主辦不夠用,突然變成跨部會多主辦的議題,不然就是循著剛剛所講的單一部會的主辦方法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