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邊簡單再針對當初提案時的提案精神來作簡單的處理,其實當初想到要做多領域創作者的交流辦法,其實是把重點放在小型的創作者,因為基本上我們在非常多創作者誕生時,常常就要找資金、找資源,往往在一些公部門申請專案的機會上,他們可能是相對於弱勢的,他們是比較不懂得如何申請計畫,或者是他們的規模甚小,但是其實往往這一些人,才是真正會需要幫助到的人,就會變得非常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