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的提案,經過籌備會議的討論,得基於提案的重要性、急迫性、可行性等因素來考量,經過討論決議後,會擇定進入到大會實質討論的提案。另外若案由是相近的提案內容,經過決議,可以重新整併或調整提案案由與內容,並視需要改依籌備會議結果來協調整個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