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理論上屆期不續審,如果第三屆的委員對於這些提案裡面尚未解管、尚未參採的那個部分有興趣關注,也就是從第二屆交棒到第三屆的話,我們當然是樂觀其成,就會很像是第三屆委員拿前面沒有做完的部分再提一個案子,讓提案後續落實可以更周全,當然如果第三屆的委員覺得這一個部分應該處理到一個程度了,我們就會一併在大會的時候,把我們第二屆的解除列管及部分參採、全部參採等等,也跟院長、青諮會的召集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