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我舉福特 PS 自救會的判決為例,儘管律師很努力想要說服法官,但是每月有結案壓力的法官反倒覺得書狀多像在騷擾他,想盡辦法要在程序上或實體上駁回,去看判決理由的時候,覺得只差沒寫這是「濫訴」、「無謂抗爭」等等。我們認為消費者參與曠日費時久遠的訴訟,結果可能還因法官心證不足敗訴,甚至最終解決不了問題的時候,人民反而會覺得司法是一個另類的迫害者,不利的判決像二度傷害,導致消費者生寒蟬效應,像後來福特 PS 自救會的聲音就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