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與會長官撥冗出席,也感謝承辦單位與交通部籌辦此次協作會議。作為中學的公民教師與車輛消費者公民權運動的參與者,我首先向各位長官先進指出這次的會議手冊第 6 頁,我看到正、反兩方的第一個共識,第 6 頁最下面意見倒數第二行,「你總不會期待法官判案要懂技術、懂工程」,這句話深切表達出贊成跟反對兩方最深層的共識,就是我們對於法院涉入來解決涉及安全性或其他瑕疵的車輛消費私權糾紛有深深的不信任感,我想包含車商在內也是會這樣覺得,我們相信這個涉及高科技、高時效、或者高風險的東西或消費糾紛,交由司法來處理,製造的問題可能比解決的問題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