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推動強制揭露關係人的修法作業,因為政黨跟擬參選人,假設用政治獻金支付給特定的關係人,常常會遭到有私相授受跟圖利的情形,我們配合把處罰的規定提升到母法的位階。目前相關的草案,我們在108年8月函報給行政院,在109年8月4日跟11月16日行政院已經召開了兩次的審查會議,就這個條文沒有意見,因為我們是全案的修正,要召開第三次的審查會議來審查,行政院通過送到立法院後,我們就會積極推動相關的修法作業,以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