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接著,系統是不是可以趕到明年九合一使用的部分?依照政治獻金法的規定,明年年底投票完成以後,是要投票完三個月內申報,監察院收到他們所申報的會計報告書有六個月的查核時間,所以才會依照我們的期程,是在112年下半年來作公開,這個系統上應該是可以配合,沒有問題。
我這邊回應一下,有關政治獻金申報格式的部分,紙本申報當然他們是會透過手寫或者是影像,這沒有規範擬參選人的申報格式,但是到監察院這邊,透過他們建立的系統,是幫他們key到系統上,所以出來的資料都可以轉換成類似Excel或者是其他可以開放的格式來運用。
這邊先報告,目前對於透明化報告,我們是初步盤整現行的規定跟實施的狀況,想要作為明年座談會討論的基礎,如果今天大會委員有需要的話,我們就報到大會來,或者是我們直接分送給各位委員參考,這個都沒有問題。
最後,推動強制揭露關係人的修法作業,因為政黨跟擬參選人,假設用政治獻金支付給特定的關係人,常常會遭到有私相授受跟圖利的情形,我們配合把處罰的規定提升到母法的位階。目前相關的草案,我們在108年8月函報給行政院,在109年8月4日跟11月16日行政院已經召開了兩次的審查會議,就這個條文沒有意見,因為我們是全案的修正,要召開第三次的審查會議來審查,行政院通過送到立法院後,我們就會積極推動相關的修法作業,以上報告。
第二個,有關於政治獻金資訊系統的一些更新狀況,目前監察院建立的公開查閱平台,從108年8月14日啟用開始,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相關的會計報告書都已經完整上網。為了持續優化這個系統,監察院目前推動將網路申報系統、紙本的管理系統來整合,介接公開查閱平台跟他們的查核系統,目前在5月3日有召開需求的訪談跟雛形的說明會,預計在明年6月底就可以完成系統更新的交付。
另外,持續滾動蒐集政治獻金透明化的意見,我們在今年8月18日也召開座談會,初步先蒐集一下專家學者跟政黨代表、行政機關對於推動透明化還有哪一些可以策進的意見,我們蒐集以後,也會納入到透明化的報告當中。我們希望透明化的報告,在9月底完成之後,可以作為明年召開公私協力座談會參考的依據。
以下就這三個承諾事項,截止目前為止的推動情形:第一個是有關於透明化報告的提出,原本是規劃在今年底提出,目前我們已經就競選經費規制的歷程、現行的規定進行整理;另外也對於目前政治獻金法的實施狀況,包含是政治獻金開立專戶的情形、申報的情形,沒有依法作申報公開的裁罰案件、會計報告書公開在網路上,受公眾查核的資料跟數據,我們都來作盤整;第三,對於各方提出政治獻金透明化的建議,我們也來作一些初步的研議;最後,對我們目前推動競選經費透明化的作為來作整理。
第三個,有關於推動強制揭露關係交易人資訊的修法作業,這個主要是我們把目前監察院所訂定的政治獻金查核準則裡面,要揭露關係人交易資訊的規定,我們提升到母法的位階,也明訂假如沒有依法揭露,會有相關的行政處罰,我們是希望在立法院這一屆的會期內可以完成修法的工作。
主要是在四個系統中必須要建立收支對象要增列關係人資訊的填報、警示及檢核的功能,預計是在明年12月底會完成,主要是因應明年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就可以使用更新後的系統,把他們所有的收受情形都對外公開。
在第二項的承諾事項更新政治獻金資訊系統,針對政治獻金目前的申報,監察院有建立了四個資訊系統:分別是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第二個是針對紙本申報的部分,他們有建立政治獻金申報暨管理系統;第三個因應政治獻金法現在規範擬參選人收受的政治獻金都要擬具會計報告書,這些會計報告書都會全面公開在網路上,所以他們建立了會計報告書的公開查閱平台;最後是便利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的一些查核,有沒有符合政治獻金的規定,他們也建立了查核系統。
第二個,會邀集民間團體、專家學者持續來召開我們的座談會議,廣泛蒐集制度的檢討意見,假如在我們座談會,大家都有凝聚充分的共識,我們會具體提出政治獻金法的修法草案。
第一個是盤整政治獻金、選舉經費透明化的規定及實施情形,在今年來提出透明化報告。
以下就這些承諾事項的具體執行內容跟規劃期程來報告,第一個針對研議政治獻金或者是選舉經費透明化機制的部分,我們會有兩項的執行內容:
為了強化政治獻金跟選舉經費收支情形的公開機制,部裡面在去年12月3日有邀請嚴婉玲委員及零時政府的王向榮先生及相關機關召開工作分組會議,我們針對這個事項有提出三個承諾事項,分別是研議政治獻金或者是選舉經費的透明化機制;第二項,更新監察院目前針對政治獻金的一些資訊系統;第三個,推動強制揭露關係者交易資訊的修法作業。
我們以下會就承諾事項的執行內容跟目前針對承諾事項辦理情形來作簡要的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與會先進大家好,內政部以下就強化政治獻金透明化承諾事項的推動進度,由民政司這邊來進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