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從中央的角度來看,我們在做了這些創新之後,怎麼樣確保在未來當這些創新,好比像在個人資料使用、隱私的保護,對個資有什麼衝擊、影響評估,像我剛剛講到的,像張淵森法官投書,我們再趕快來作創新影響評估,雖然結果很好,但總不能都靠投書,所以我們在行政院這邊,應該要能夠強化個資當事人保障的常設機制來處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