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電信公司既然已經分別儲存,而且28天就刪除,不像其他紀錄是六個月才刪除,所以根本是不同的東西,所以電信公司不提供給刑警是ok的,法律上沒有問題,所以也可以看到公民不是只有協助政府,好像免費廠商的角色,也監督政府,就是我們沒有做好的地方,立刻指出來你可以做得更好,這兩個相輔相成才是我們推動開放政府,也就是民間跟政府是協力,並不是誰是誰的工具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