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他講這個事實,其實你完全聽不懂,那就表示你跟他缺乏某些共同經驗,我的做法會覺得那是我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我就要趕快有這個經驗,我之前在蔡政委辦公室的時候,我要主持Uber之前,我就把臺灣當時Uber Black、台北的幾乎都坐過了,我要主持Airbnb,就真的去租看起來很像非法日租套房的Airbnb,我要主持網路賣酒,我還真的透過網路買到酒,但是沒有喝。我如果沒有第一手經驗,其實其他人講的基礎事實時,我無從判斷他到底在講什麼,所以那時候就讓我們發現,原來共通的經驗而不是你的標籤、角色、認同等等,共同經驗才是讓我們開始溝通最關鍵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