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像我去這些不管是微軟研究院、Intel或者是Amazon演講的時候,對方並不是立刻變現說可以是商業運用,都說自己是以工作之餘的興趣,然後這個興趣跟我的興趣互相結合,如果在商業上可以運用很好,不行的話,他們很多工作20%的時間本來就可以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情,而這個有興趣還是領公司的薪水,做出來的東西如果是公司用得到,也是demo給公司的大家看,但是每個人是自己研究方向的引導者,並不是很像都是經理或上級說了算,這其實在軟體業界,當時已經是一個常態,當然Google是很公開這樣做,但是大家多多少少都是這樣做,但當時是在臺灣比較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