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組長、各位先進,大家好,首先我是一個新北市的高中生,我認為國教署對於早自習以及第8節相關課輔規定的處理,應該是採取教育部統一設計一樣的規定,而不是交由直轄市教育局來進行所謂因地制宜的方式處理,譬如新北市有關於早自習自主運用的規定上,國教署的規定是「得數日自行安排」,而新北市是「得兩日」,雖然表面上實際規範了數字,但會不會其實是相對於限縮學校的安排,學校就會覺得只要排兩天就好了,排兩天就符合規定,但是是不是就不利於學生後續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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