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我覺得Toyota的例子很有創意。所以剛剛講的是產品或是APP當作軟體產品的話,國健署目前沒有分工,我們講的如果不是軟硬體的資訊產品⋯⋯香菸是不是算他們的?菸害防治法它是主管機關,它不是完全沒有任何業管,我這邊只是為了紀錄,稍微釐清一下,有些法律好像上面就已經是寫在衛福部國民健康目裡面的。不過確實我剛剛看的,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管理等等之類,大概都不涉軟硬體產品,跟資訊產品比較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