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指定了分工的主管機關之後,也並不是那個主管機關就要擔負起全部的個資保護專責機關,在未來的權限,因為這個是有脈絡的,只是就跨境傳輸上,要不要盡一些告知義務等等,是有這樣的配套就可以了,以上先作比較上位的說明,接下來進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