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財政部的回應,誤解了本案的訴求,所以在這邊必須要作一點澄清,主計總處所提的案子,在一開始的開宗明義是並沒有增加企業額外申報的負擔,也就是其實是在原本目前企業在申報營所稅的時候就已經有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