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裡也看到一種挑戰,一般來講,身分證會換證,你進出大廈的時候,把身分證交給警衛,然後你出來的時候,再交還,但是如果上面也有簽章的自然人憑證功能,你交給他,其實就有額外的一層風險,因為他說不定幫你簽個法律文件,而本來只給身分證的沒有這個風險,所以就有很多民間的朋友說:是不是要防偽或者是升級,但是沒有這種功能的版本,然後讓每個人可以自己挑選,這樣的選擇應該要用法律去規定它,並不是用技術的方法來把它停用掉而已,現在也不能說停擺,正在研擬這方面的法律,如果有這個法律的規範,大家會比較安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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