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面這個問題我覺得是比較認真回答的,好比像把同婚當作是創新,重點是創新的過程,可能大家知道當時是在大法官釋憲、兩個公投的結果、立法院及行政院提出草案等等的這個工作,我們就有很重要的創新,也就是「結婚不結姻」,當兩個同性結婚的時候,其實沒有姻,他們的家族跟家族並沒有變成婚姻關係,匿稱叫做「超連結法案」的事情來達成這件事,這真的是很創新,因為其他的歐美國家並不是這樣子在處理,所以我覺得重點不只是達到這件事,而是達到這個過程,確保現在已經合法化一陣子了,之前大家反對的,很多是覺得要發明一些兒婿、女媳的新的稱謂,但他們發現都沒有被影響到,所以這個過程我覺得是可以分享給其他的亞洲國家,未來別的題目也可以這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