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部分衛福部的初步建議是,這部分可能不適合作為協作的議題,主要是過去也有單耳失聰的提案,單眼失明過去也一直在提,因為我們在民國96年身權法修法以後,也就是在101年開始,整個身心障礙的鑑定,主要是不會再以疾病作為唯一的鑑定標準,而是要看整個身心障礙的功能、結構、生活活動及參與社會造成的影響,也就是整個會朝向社會模式的方向,不會再以單一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