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月會的逐字稿裡面,我有做一個修正,應該是教育部的閩南語的那案,是「進度跟參採明確的期程,先在『Join』平台上公開回應後,再來解除列管」,有一些PO在月會上有聽過,其實目的是讓終單的使用者不管是在綜合回應上或用任何原因看到之後,在這邊解除列管之後才有意義,從他的角度來看,他當時提到的意見已經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