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部分實就在於不管是行政院或者是立法院,對於財政部就網路交易課稅,不管是境內或是跨境,或者是地下經濟這塊掌握上,其實都賦予高度的關注跟期待,所以特別是在金管會主管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當中來安插法條,請財政部一定要在金管會要求電支機構留存的資料中來掌握、蒐集作為課稅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