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行政程序方面要求醫院,如果受害人的醫護人必須就醫或者是提告訴的話,醫院必須協助,而且列入我們醫院評鑑跟醫證考核項目的,最後,還有列入醫療法,針對醫護人員受傷,衛生局針對醫療法第24條可以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最高還有醫療法第106條,我們可以處無期徒刑,重傷者還可以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