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在講哪個部分嗎?這個是我們當時專門為了你們的情況設計出來的免扣繳憑單的書證,我現在有貼在我們的聊天室裡面,我有貼兩個連結,就是當時財政部去區分有僱傭跟無僱傭的那個規定,第二個連結是那個規定有個附件,而這個附件就是當時是說只要有這個憑證就是代收轉付收據,而這個代收轉付收據,就是當時在社會創新聯繫會議,也就是2019年年底的那次會議決議通過,只要有這個收據的話,那這個就可以證明當時不是僱傭關係來提供這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