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個重要的是,像在2014年的時候,很多官員等等其實本身也是人權曾經被迫害過的人,未必是因為性別或者是性少數的關係,很可能是因為持有的理念或是做了某些把人民組織起來,但當時還沒有結社自由的一些行動,或是幫助其他人辯護、爭取發行的權利,但是在當時還沒有發行權利等等這些戒嚴時的狀況,他們也品嚐過喪失自由或者是必須要逃亡到海外等等的這些狀態,而這些狀態當然一方面讓人覺得人權的重要,因為這些被剝奪了,在上面的主張都不可能的,因為連講話的自由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