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部分,也是再次強調,協作會議相當辛苦,有非常多的準備工作要做,很多機關都希望準備的時間可以充裕一點,PDIS目前的做法就是在工作會議的時候跟主辦機關討論,他們希望的時程是在什麼時候、也盡可能結合部會內已經在做的事情,來完成這次的協作會議,並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在兩個月之內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