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社創行動方案於2018年的特色,就是去擴增社會企業本來可能比較傾向於公司型態的這個定義,很明確界定包含有實際產品或是服務的基金會或者社團法人,又或者是合作組織等等,這些都可以登記為社會創新組織,所以社創組織,甚至一開始只有理念、倡議,還沒有想到到底要有什麼服務或是產品,還沒有成為事業的時候,也可以來登記,所以如果從育成的角度來看,我們是往前育成、前前育成,也就是往最前面更鼓勵大家,有時是虛數、有時是i,有時只是idea,不知道怎麼樣變成事業,但是就願意把開放式的創新分享出來。